商品贸易公司

在纳闽有一项为国际商品贸易特设的全球贸易激励计划(Global Incentive for Trading, GIFT)。这项计划旨在把马来西亚定位为区域性的油气贸易和存储枢纽。根据此计划,通过设立纳闽国际贸易公司来享有一系列的激励措施,包括将马来西亚作为国际贸易基地的激励。

纳闽国际商品贸易是指进行石油和石油相关产品,包括液化天然气的贸易,也包括与之相关的衍生工具的贸易。

 

持照要求

纳闽国际贸易公司在取得执照并开始营业后,须遵守以下要求:

  1. 年度营业额须至少达 50,000,000 美元
  2. 本地业务开支(以马币支付给马来西亚居民)每年至少马币 3,000,000
  3. 聘请至少三位符合以下资格的专业交易员:
    1. 首席官员或任何执行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主要负责:
      1. 对纳闽国际贸易公司起着整体或重要影响的决策
      2. 实施和执行董事部包括部门总监或其他指定人员所批准的政策和策略;或
      3. 内部监控及营运流程
    2. 专业交易员须参与以下工作:
      1. 贸易
      2. 风险管理
      3. 采购
      4. 销售与营销
  4.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专业交易员在其课税年度必须是马来西亚居民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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