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基金会

纳闽基金会是法人团体,也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一般上以合约为基础,为一群人的利益而持有及管理资产。它是与管理人(即管理人员和理事会)分开的法律实体,通常用于管理私人财富和慈善目的。

而伊斯兰基金会的目的与营运则须遵从伊斯兰教义原则。

纳闽基金会的结构如下:

  1. 注册办事处
    纳闽基金会必须注册并及设立注册办事处。基金会按照合约原则而非信托原则执行行政与营运作业。基金会内的所有关系皆属于契约性的,并受其管制文件如章程与条款所约束。

     

  2. 章程
    章程规定了纳闽基金会该如何管理与规范的标准。

     

  3. 主要管理
    纳闽基金会的主要管理包括:理事会、一位干事和一位秘书。理事会负责监督基金会的整体管理,以确保基金会达到其成立目的(符合章程、条款和法律)。事实上,理事会的功能与公司的董事会相似。干事的主要职责为行政,确保基金会的行政工作妥善处理;秘书则是服务提供者,履行所有秘书职责,包括存档及向纳闽金融服务局提交文件。

     

  4. 资产
    置于纳闽基金会的资产由基金会所拥有,仅限用于确定目的。但这些资产必须是非马来西亚资产,除非是纳闽金融服务局所批准的慈善基金会。

     

  5. 受益人
    受益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慈善机构,以及对基金资产拥有即得利益的人士。 除非章程或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否则受益人对基金会资产不享有任何权力,也不承担任何受托责任。

     

  6. 解散
    基金会可在这些情况下被解散:1)基金会成立时有定下期限且已到期,可在通过决议后解散;2)基金会已达到/无法达到其成立目的;3) 章程规定解散。基金会解散后,剩余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给受益人。

纳闽伊斯兰基金会


纳闽伊斯兰基金会可按《2010年纳闽伊斯兰金融服务与证券法》第107条成立,同时亦须遵守《2010年纳闽基金会法》的所有条文,除非另有特别指示。纳闽伊斯兰基金会的对象、目的和活动须符合伊斯兰教义。

纳闽伊斯兰基金会官员须委任伊斯兰顾问,或向伊斯兰顾问咨询该基金会的运作相关事宜,以确保符合伊斯兰教义。

纳闽伊斯兰基金会创始人的资产转移到基金会,须以透明、合法及严谨的方式进行。

将财产捐赠给纳闽伊斯兰基金会,可通过“hibah” 或 “hadiah” 形式来执行。

今天就联系我们 ,以了解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