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闽保险

纳闽保险业务是指以外币交易的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普通保险、再保险和专属保险,但不包括国内保险业务。纳闽保险公司可为国内保险公司的进行再保险,以马币交易,以及其他纳闽金融服务局规定的业务。 这些活动皆受到《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与证券法》管制。

普通保险


纳闽普通保险业务是指,非人寿保险业务,但包括意外、医药、手术和医院费用的保险。

持照和营运要求

  1. 申请者须在纳闽银行户口保持至少马币750万或同等值外币的实收资本或营运基金。
  2. 申请者必须是纳闽国际保险协会的会员。
  3. 申请者须提供来自母公司的保证函或承诺函。
  4. 有意申请执照在纳闽进行普通保险业务的申请者必须:
    • 在纳闽设有营运管理办事处,并由在保险领域拥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管理团队打;或
    • 委任一位持照的纳闽承保经理。
  5. 纳闽普通保险公司要委任总监、董事或首席职员,必须预先获得纳闽金融服务局的批准。
  6. 担任总监、董事及首席职员之职的人选,必须是拥有良好背景记录的人士,同时不得有任何来自可靠来源的负面报导。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业务是指任何投保死亡或影响人类生命存亡的突发事故的保单,也包括任何意外延期或人寿保险再保的业务。

持照和营运要求

  1. 申请者须在纳闽银行户口保持至少马币750万或同等值外币的实收资本或营运基金。
  2. 申请者必须是纳闽国际保险协会的会员。
  3. 申请者须提供来自母公司的保证函或承诺函。
  4. 有意申请执照在纳闽进行人寿保险业务的申请者必须:
    • 在纳闽设有营运管理办事处,并由在保险领域拥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管理团队打;或
    • 委任一位持照的纳闽承保经理。
  5. 纳闽人寿保险公司要委任总监、董事或首席职员,必须预先获得纳闽金融服务局的批准。
  6. 担任总监、董事及首席职员之职的人选,必须是拥有良好背景记录的人士,同时不得有任何来自可靠来源的负面报导。

再保险


再保险业务是指再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原本属于另一家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的合约责任。纳闽再保险公司可从事普通或人寿保险再保险业务。

持照和营运要求

  1. 申请者须在纳闽银行户口保持至少马币 1,000 万或同等值外币的实收资本或营运基金。
  2. 申请者必须是纳闽国际保险协会的会员。
  3. 申请者须提供来自母公司的保证函或承诺函。
  4. 有意申请执照在纳闽进行再保险业务的申请者必须:
    • 在纳闽设有营运管理办事处,并由在保险领域拥有专业知识与经验的管理团队打;或
    • 委任一位持照的纳闽承保经理。
  5. 纳闽再保险公司要委任总监、董事或首席职员,必须预先获得纳闽金融服务局的批准。
  6. 担任总监、董事及首席职员之职的人选,必须是拥有良好背景记录的人士,同时不得有任何来自可靠来源的负面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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