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是一种允许合伙人免于承担另一位合伙人导致的责任或不当行为的商业实体。
纳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最少需要两位合伙人:一位指定合伙人,一位有限合伙人。
- 除了个人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外,它保护合伙人免于承担他人的个人责任。
-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并非用于税务目的的独立实体,利润和亏损都将直接由合伙人承担。
注册要求
注册纳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程序如下:
- 申请者须委任一家纳闽信托公司处理注册事宜,并对申请者进行审查评鉴。所有需要提交给纳闽金融服务局的文件,也必须通过纳闽信托公司提交。
- 纳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名字,必须有“Limited Partnership”,“Ltd. P” 或 “L.P” 作为名字的其中一部分(任何罗马字符缩写,或以申请者来源国语言的文字来代表‘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可被纳闽金融服务局接受)。
- 公司的名字可以是其他文字、语言或字符,但须确保其认证英文翻译清楚注明在所有文件。
- 申请表格还须附上相关文件及付款。
《2010年纳闽伊斯兰金融服务和证券法》第131(2)条文要求申请者委任一位符合资格的人士担任该公司的伊斯兰顾问。该顾问的职责是确保伊斯兰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与营运遵守伊斯兰教义原则。